報道稱,從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奧巴馬政府在敲定伊核問題協(xié)議最后細節(jié)期間,伊朗方面每月收到7億美元(約合46.7億元人民幣),而這些錢都來自此前受美國制裁被凍結的資金。
據美國研究機構“保衛(wèi)民主基金會”常務董事馬克·杜伯維茨所述,最終,伊朗共收到了119億美元(約合794億元人民幣),但這些錢的具體支付方式仍然成謎。“全部算起來,伊朗可能收到了總額高達336億美元的現金、黃金或其他貴金屬。”杜伯維茨披露稱。
9月8日,奧巴馬政府高級官員證實,今年伊朗釋放美國人質之前,美方被迫向其支付了17億美元(約合113億元人民幣)的現金。這些政府高官堅稱,當時使用現金支付是最佳方式,由于伊朗處于西方國家制裁之下、難以獲取國際資金,所以支付現金可以確保伊朗即刻拿到錢。
“伊朗只能收現金,”美國財政部負責執(zhí)行和情報事務的助理法律總顧問保羅·埃亨告訴國會議員,“伊朗清楚地知道,如果他們以現金之外的方式收款的話,在獲取和使用資金方面會面臨很多困難,即便是在制裁取消之后。”埃亨強調,支付現金是“最可靠的方式”,能夠確保伊朗及時拿到錢,同時這也是外國相關銀行傾向于使用的付款方式。
上述消息得到證實后,國會議員們和其他人士向奧巴馬政府施壓,要求其公開進行伊朗核問題談判這些年來如何向伊朗支付其他款項的細節(jié)內容。
“今年7月,美聯社援引美政府官員的話報道稱,據估算伊朗‘拿回家的錢接近200億美元(約合1335億元人民幣)’。這些資金是通過現金、黃金還是其他貴金屬的方式支付的?有沒有經過正式財務系統(tǒng)?”杜伯維茨在國會眾議院金融委員會作證時提出了一連串問題,他要求奧巴馬政府解釋清楚這200億美元是否包括伊核問題聯合行動計劃涉及的119億美元,“不論包括與否,弄清楚錢是怎么給出去的這很重要。最糟糕的情況是伊朗可能收到了總額多達336億美元的現金、黃金或者其他貴金屬。”
杜伯維茨說,至少這筆錢中的一部分很有可能被以現金或者其他資產方式轉送回了伊朗。
美國國防部前官員邁克爾·魯賓是一名所謂的“流氓政權”專家,他說奧巴馬政府此種形式的現金支付“極其不合規(guī)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