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聯(lián)社網(wǎng)站 9 月 19 日?qǐng)?bào)道,資料顯示,2012 年到 2016 年 6 月被立案卻未被批捕情況下潛逃海外的罪犯為 2373 人,具體來看,2012 年為 381 人,2013 年為 440 人,2014 年為 487 人,2015 年為 675 人,今年上半年為 390 人,逐年增加。
報(bào)道稱,主要潛逃目的地是美國、中國和日本。截至 2014 年,美國是最大潛逃目的地,但從 2015 年起中國成為最大潛逃目的地。去年有 103 人逃亡中國,今年上半年有 56 人逃至中國。涉及的犯罪類型主要包括詐騙、挪用公款、違反毒品類管理法、違反兵役法等。樸柱民說,司法當(dāng)局應(yīng)徹底防止罪犯利用未被批捕的情況下,受審期間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