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知情者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金道銘案發(fā),與派駐山西的中央第六巡視組工作相關,其案或涉及他在任山西省紀委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包庇縱容貪腐政商人物,乃至“收錢消災”之事,涉嫌縱容政商人物、情人的貪腐行為,乃至“收錢消災”之事。
當選人大副主任不足40天
1953年生于北京的金道銘,滿族人。17歲即參加工作,為北京市東城區(qū)城建房管局的一名普通工人。1972年12月之后,進入共青團系統,仕途開始發(fā)跡,先后任共青團北京市東城區(qū)委干部、組織組負責人,共青團北京市東城區(qū)委副書記,共青團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青工部部長等職,并當選為北京市政協委員。
1987年12月,金道銘轉仕紀檢系統,先后任國家監(jiān)察部辦公廳干部、部值班室主任、辦公廳外事辦主任兼辦公廳辦公室主任,辦公廳副司級監(jiān)察專員兼外事辦主任。1993年1月,則開始在中央紀委履職,先后任中央紀委監(jiān)察綜合室副局級檢查員、監(jiān)察專員兼外事辦主任、監(jiān)察綜合室副主任兼外事辦主任,中央紀委外事局局長等。
1997年,金道銘晉升為中央紀委副秘書長,隨后又兼任過紀檢監(jiān)察五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等職。2002年,時年49歲的金道銘出任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駐交通部紀檢組組長、交通部黨組成員。
在交通部任職四年多后,時年53歲的金道銘在2006年,來到山西,出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之職。2010年9月,進一步晉升為中共山西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
2011年,金道銘卸任省紀委書記之職,轉任山西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等職,其間還兼任了8個月的省政法委書記。
2014年,年屆61歲的金道銘,補選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告居“二線”。實際上,自金道銘當選山西人大副主任至其案發(fā),尚不足40天。
金道銘也是現任的全國人大代表。自2012年12月時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落馬以來,金已是被查處的第21名省部級官員。
牽連白培中案
紀檢系統知情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對于在山西任職期間的金道銘的舉報,包括內部渠道乃至公開方式,已有多年。此番案發(fā),則與中央巡視組工作息息相關。
2013年10月末,中央第六巡視組進駐山西省開展巡視工作,河南省政協主席葉冬松任組長。
2014年2月24日,中央第六巡視組向山西省反饋巡視情況。組長葉冬松表示,“巡視中干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有少數領導干部利用職權謀取利益,查辦案件工作和對重點領域、關鍵崗位的監(jiān)管有待加強,尚未形成懲治腐敗的高壓態(tài)勢等。”
上述人士表示,此番表態(tài),言下之意即指山西省“反腐不力”。近年來,山西政商兩界,丑聞頻發(fā),但對于事主的處置,卻失之輕忽。最典型的案例,如白培中案,此亦為金道銘案發(fā)的導火索之一。
2011年11月,時任山西省最大的國企之一—山西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白培中家中被劫,其妻報案稱,被劫財物300萬元。然而,有消息稱,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其從白家搶得的贓物總價值卻近5000萬元。
一時間,輿論嘩然。2011年12月,白培中被免職。
2012年12月,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于白培中家被搶劫案一審判決。法院確定的搶劫財物金額為1078萬元人民幣,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和無期徒刑。
對于白培中的巨額財產問題,山西省官方稱,被搶財物中,除白培中本人及家屬合法收入及其妻子兩次開顱手術期間親友援贈款項外,有84萬余元財物涉及違紀。其中,白培中在擔任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接受公務活動中饋贈貴重物品價值14.79萬元,未按規(guī)定上交組織;白培中妻子收受其屬下禮金共計70萬元。
為此,“經山西省紀委研究并報請批準,決定給予白培中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上述知情者稱,時任職務為山西省委副書記的金道銘,主導了對白培中事件的處理,同時,“也是金道銘把這個案件壓下去的”。
另有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對白培中如此輕忽的處置,激怒了不少干部群眾,在中央第六巡視組到山西之后,山西省委、省政府的一群老干部,還對此合力舉報。
知情者亦稱,除白培中案之外,在對時任臨汾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沈慶華,以及山西金業(yè)煤焦集團董事長張新明等事件的處理中,都有金道銘的痕跡。
此外,金道銘還涉嫌包養(yǎng)多位情婦,其中也包括他到山西就任時即帶來的一位大連女子。上述知情者介紹,金道銘的情婦在山西從事房地產開發(fā),“常有企業(yè)主動與他的情婦合作,并借其開發(fā)資金。項目建成之后,這些企業(yè)又回購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