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新聞]今年6月8日,潁東區(qū)某村發(fā)生一起案件。接警后,轄區(qū)派出所5名民警及2名協(xié)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
王女士是附近的村民,年逾六旬。她看到有警車后,趕到現場看熱鬧。由于圍觀群眾較多,現場顯得比較擁擠。期間,王女士不慎摔倒。
王女士摔倒了本來沒有啥事,可她的丈夫趙先生卻暴跳如雷。趙先生給女兒打電話說:“你母親被警察打了。”
聞聽母親被打,趙亞麗火速趕到現場,揚言“誰打她母親,就拿鐵锨拍死誰”。之后,趙亞麗拿磚頭、鞋子打砸民警,致使多名民警受傷,嚴重阻礙了民警依法執(zhí)行職務。
7月6日,趙亞麗在南京某火車站被警方抓獲,之后被批準逮捕。
10月17日,檢察機關以趙亞麗犯妨害公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潁東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亞麗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致使多名民警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鑒于被告人趙亞麗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處罰。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判決被告人趙亞麗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記者昨日獲悉,被告人趙亞麗在上訴期內未提出上訴,該案現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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