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十堰市紀委介紹,孫照軍原辦公室為一套間,外間約21平方米作為小會議室(會客室),里間面積約41平方米作為其辦公室。2014年4月,根據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關精神和十堰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要求,孫照軍從里間搬到外間小會議室辦公,將里間原辦公室封存,鑰匙交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2014年8月底,未經請示批準,孫照軍擅自從外間搬回里間辦公,并將外間小會議室用于接待、接訪、開小型會議。2014年12月,湖北省專門下發(fā)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十堰市人社局仍未按要求進行整改。
近期,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后進行了調查核實,孫照軍個人辦公面積明顯超過《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guī)定的面積標準。十堰市委決定免去孫照軍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
十堰市委在處理孫照軍違規(guī)使用辦公用房問題的同時,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落實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回頭看”專項行動,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將依紀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并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國內新聞]為應付檢查搬到小辦公室,風聲過后又搬回超標辦公室。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局長孫照軍在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