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
她動怒后不再照料男方舅舅
據(jù)了解,2012年,李明與王琳交往一年后,便把王琳介紹給了母親。李明母親證言顯示,當時看王琳這個小姑娘還不錯,而且兒子很喜歡她,就沒有說什么。之后,自己家親戚朋友聚會,李明母親都會讓兒子帶著王琳一起參加,實際上已經(jīng)把王琳當成了自己家人。
2014年5月,李明和母親還曾經(jīng)去過王琳老家與王琳父母見面,雙方父母將二人的婚期定在了2015年1月。
李明母親還將房子騰了出來,準備給二人做婚房。此后,在婚房的裝修上,李明和王琳產(chǎn)生了分歧,二人開始為了裝修爭吵。“王琳非常強勢,裝修方案非要按照她的思路。”李明母親稱,原本定在2014年7月的裝修,拖延了兩個月才開始。
這件事情之后,王琳母親曾提出拿出20萬元為李明購買一輛汽車,當做女方的嫁妝,但李明看好了一輛39萬元的奔馳SUV,遭到了王琳家人的反對。
李明母親說,真正讓自己對王琳的看法發(fā)生改變的,是此前王琳一直幫助李明患肺癌的舅舅注射止疼藥,但經(jīng)過幾次與李明的爭吵后,王琳就不再幫助李明舅舅注射了。此后3周,李明的舅舅過世,就此,李明的母親十分生氣,認為王琳脾氣太大,因為爭吵的事情就對病人置之不理。
2014年10月,李明的母親與王琳的母親再次見面,并提出將子女的婚禮延后,無奈之下,王琳母親只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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