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殺人兇手,很少有人會同情。但樂山沐川縣農(nóng)婦楊某某棒殺了自己的丈夫后,家人不僅原諒了她,還和上百名村民一起共同簽名,要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理……
7月21日,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并一審宣判。楊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家住沐川縣茨竹鄉(xiāng)的女子楊某某和甘某某為一對夫妻。2015年9月8日下午6時30分左右,夫妻倆和親戚一起為甘某某的父親慶祝生日。當晚十時許,甘某某認為妻子楊某某有情緒,于是對其進行辱罵。
受到丈夫辱罵后,楊某某想起以前也多次遭到甘某某辱罵,心里十分生氣。她從廚房拿出一根木棒,對著甘某某頭部一頓猛擊,將其打倒在地。甘某某倒地之后,仍繼續(xù)辱罵。盛怒之下,楊某某又朝甘某某頭部猛擊數(shù)次。
當天晚上11時,楊某某主動報告村干部,稱將丈夫打死了。民警到達后,將在現(xiàn)場等候的楊某某控制。甘某某被送往醫(yī)院搶救無效后死亡。
案件發(fā)生后,甘某某的父親、兒子、養(yǎng)女以及上百村民共同簽名,要求法院對楊某某從輕處理。原來,楊某某曾是甘某某哥哥的妻子,并且有一個女兒。前夫死亡后,她與甘某某結為夫妻,又生下一個兒子。有了兒子后,甘某某對養(yǎng)女十分討厭。
甘某某懷疑妻子和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系,甚至還懷疑妻子和岳父有染,兒子是妻子和岳父的孩子,并因此經(jīng)常打罵妻子。
案發(fā)當時,甘某某的辱罵徹底激起楊某某忍了多年的怒火。她本想教訓一下丈夫,誰知甘某某倒地后還不停口,氣憤之下她繼續(xù)用木棒敲打其頭部……法庭上,提起丈夫?qū)ψ约旱募彝ケ┝?,楊某某?shù)度落淚。
當天,樂山中院當庭對該案后作出一審判決,楊某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據(jù)悉,這也是《反家暴法》實施后樂山首例因家暴致人死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