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
尋求刺激預謀行兇 涉嫌故意殺人
記者了解到,24歲的李斯達綽號“達叔”,系河南省新鄉(xiāng)市人。2010年李斯達和周云露同時進入中國傳媒大學戲劇影視學院學習,本科期間二人沒有過多來往。2014年周云露考上研究生,李斯達結業(yè)離校。
據(jù)公訴機關指控,李斯達為尋求刺激,經(jīng)預謀后,于2015年8月9日下午2時許,將22歲的周云露誘騙至朝陽區(qū)廣渠路的租住處,持事先準備的水果刀切、劃周云露的頸部,造成周云露左側頸內(nèi)靜脈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公訴機關認為,李斯達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行為觸犯了我國《刑法》規(guī)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發(fā)后,北京市公安局強制治療管理處司法鑒定中心出具了精神病司法鑒定意見書,表明李斯達無精神病,實施犯罪行為時無精神性癥狀導致的辨認和控制能力障礙,評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前
事后未得一聲道歉 望法院判死刑
昨天9點30分,本案在北京市三中院開庭審理。在開庭前,記者在法庭門前見到了周云露的父母。“出了這種事,相信大家都會理解我們作為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周父告訴記者,他與云露母親是在本月16日到的北京,按照法院要求,清早8點就到法院門口等待開庭。
據(jù)周父講,今天除了審理案件的刑事部分外,還會對他與周云露母親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一并進行審理,但對于索賠的具體金額,周父表示不方便透露。“從事情發(fā)生到現(xiàn)在,李斯達的家屬從沒與我們聯(lián)系表示過歉意。”最后周父表示,希望法院能夠判處李斯達死刑。
開庭前40分鐘,周云露父母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走進法院。5分鐘后,李斯達的父親也戴著口罩匆匆趕到了法院門前,對于記者的采訪,李父沒有回答任何問題,而身后李斯達的辯護人也稱不方便接受采訪。
庭審
口頭認罪未鞠躬致歉 過程中很冷靜
由于本案涉及個人隱私,故法院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記者了解到,周云露父母的代理人是曾任李天一案受害人的代理律師田參軍。庭后田參軍在接受北京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李斯達口頭表示認罪、悔罪,但未向被害人家屬表示真誠的歉意。“李斯達在法庭上沒有流淚,也沒有鞠躬致歉,可以說庭審過程中他比較冷靜。”田參軍說。
對于民事部分的賠償數(shù)額,田參軍表示因周云露父母不愿公開,所以他也不方便告知記者,李斯達的父親在庭審中稱愿意進行賠償,但對于對方是否具有賠償能力,田參軍表示對此還不了解。對于量刑建議,田參軍稱公訴機關當庭并未明確。李斯達的辯護人為其進行了最輕辯護。“辯護人認為李斯達存在自首情節(jié),但公訴機關對此不認同。”田參軍說。
庭后
不滿被告庭上態(tài)度 周父無法接受
昨天13點10分,本案結束全部審理。法庭將擇日宣判。
在庭審結束后不久,周云露的父母走出了法院。接受記者采訪時,周父稱他在庭審時已經(jīng)表達了自己的訴求,但他對李斯達在法庭上的態(tài)度不滿意。“我還是希望能夠判處他死刑,這種人不能留在社會上。”周父還透露,在庭審中有件事讓他非常不能接受,但對于具體何事他未告訴記者,“我現(xiàn)在的心情難以平靜。”
事后,田參軍向記者解釋稱,周父稱不能接受的事情,可能與李斯達一方的辯護詞有關。“對方說李斯達是個善良的孩子,但這客觀上與李斯達的惡劣行徑不相符,所以讓周云露爸爸不能接受。”
記者想采訪李斯達父親及辯護人,但并未等到對方出現(xiàn)。
焦點
自稱情況都在劇本中
此前李斯達在接受檢察官詢問時,曾說自己喜歡寫作、彈鋼琴,更喜歡無拘無束的生活。他的父母是教師,從小對他要求很嚴,只要犯錯父母總會第一時間訓斥他。
大學畢業(yè)后,李斯達稱自己沒有像其他人那樣用心找工作,而是去4S店彈鋼琴。幾個月后,他就辭了職,接下來的幾份新工作也讓李斯達不滿意。“非常心灰意冷,有點想尋死。”李斯達這樣形容自己當時的心情。
李斯達說,為了尋求刺激,他以拍電影招女演員為由將周云露約到了案發(fā)出租屋內(nèi)。為誘騙周云露,他還寫了劇本,是一個女孩被捆綁的戲。見周云露有一些遲疑,李斯達告訴她,演出費用一天500元,有團隊,拍攝地點就在出租屋內(nèi)。在出租屋內(nèi),李斯達想對周云露有不軌行為遭到反抗后動了殺心。
“我平常遵紀守法,就想找一個巨大的刺激來發(fā)泄”,“算她倒霉,她只是個無辜的犧牲者”,“適當?shù)膽曰谑怯械?,可時間這么久了,我也冷漠了”。在面對檢察官的詢問時,李斯達一直以令人詫異的冰冷態(tài)度回答。
田參軍告訴記者,昨天的庭審中李斯達在回答他父親的問題時,依舊說“情況都在我的劇本當中”,劇本里的內(nèi)容包括如何殺人、如何強奸、如何求死等等。田參軍認為,這表明李斯達主觀上已經(jīng)預料到他的行為會產(chǎn)生什么樣的結果。
■案件回顧
2015年8月10日晚上,一則傳媒大學女生周云露失聯(lián)33小時的消息,傳遍社交網(wǎng)絡。據(jù)周云露同學講,她去年8月9日中午前往朝陽區(qū)百子灣參加本科同學李斯達的劇組拍戲。可之后周云露失聯(lián),這引起了同學們擔心。校方于10日晚向警方報案。警方接警后將一同失聯(lián)的李斯達列為重要嫌疑人,并在內(nèi)蒙古飯店將李斯達找到。面對破門而入的民警,李斯達頗為冷靜。“對不起,人沒了。”從李斯達嘴里,只吐出這冰冷的六個字。經(jīng)過初步審訊,李斯達對強奸周云露未遂、將其殺害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5年8月9日
周云露被李斯達騙至出租屋內(nèi)慘遭殺害
8月10日
周云露同學發(fā)微博求助,“中傳女生失聯(lián)33小時”事件引起廣泛關注
8月11日
民警將李斯達抓獲,其對殺害周云露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6年
8月24日
李斯達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提起公訴
11月18日
李斯達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