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3月2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蘇桐軒 田米 文/圖)位于惠安縣螺城鎮(zhèn)梅山村的梅山水庫,是省政府劃定的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qū),作為惠安縣的儲備飲用水源地,水庫嚴禁從事旅游、游泳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活動。然而,這樣一個水庫,如今竟然成了游泳愛好者的“天堂”。
近日,更是有網(wǎng)友發(fā)帖稱,惠安縣一名科級干部林某楓,常年組織一群人在惠安梅山水庫裸泳、洗澡,甚至還有人在水庫小便,該水庫是飲用水源地,裸泳不僅違反了相關法規(guī),同時,水庫也是許多村民勞作的必經(jīng)之處,在光天化日下赤身裸體,實在有傷風化。
昨日,海都記者就此走訪調查。
走訪:
不顧警示 十幾名男子水庫裸泳
昨日下午4時,海都記者來到惠安梅山水庫。臨近水庫位置有兩塊縣政府立的警示牌,標明水庫是“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qū),禁止游泳”。同時,還有一塊縣政府于2004年10月立的石碑,上面刻著梅山水庫的保護區(qū)范圍和禁止事項。而在水庫邊上的崗亭,高音喇叭正反復播送著“梅山水庫是惠安城關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水源,為了居民健康嚴禁下水游泳”的警告。
此時,水庫周邊已經(jīng)停滿了十幾輛小車,還不斷有人上山前來。盡管水庫警示眾多而醒目,卻有十多名男子正光著身子在水中暢游。岸上一座臨時搭蓋的鐵皮屋內,幾位裸身男子剛剛游完上岸,正暴露著身體并拿毛巾擦拭。
看到有人拍照,部分裸泳者慌忙上岸,詢問記者拍照的目的。但仍有不少人繼續(xù)在水中裸泳。“這座水庫不是不能游泳嗎?”面對記者的問詢,不少裸泳人士并不愿回應,只顧急匆匆穿上衣褲離開。
昨天到梅山水庫游泳的人不少
回應:
紀委介入調查網(wǎng)帖反映事件
此前,有網(wǎng)絡爆料稱,惠安縣一科級干部林某楓常年組織一群人前往惠安梅山水庫裸泳、洗澡,有傷風化。海都記者昨日從惠安縣紀委相關工作人員處得到了證實,網(wǎng)帖中反映的這名工作人員確實是縣紀委人員,屬于第三紀檢監(jiān)察室。目前,惠安縣紀委和上級紀檢部門已經(jīng)介入此事,并正在調查中。這名人士透露,目前此事正按流程進行中,等調查和處理結果出來后,會及時向社會公開。
管理處:
游泳的人不聽,我們也沒辦法
梅山水庫由惠安菱溪水庫陳田管理處管理,該管理處下屬的梅山水庫管理站陳站長告訴海都記者,水庫儲水約110萬立方米,面積通常是200畝,最深處有20米,是惠安縣的備用水源地,當惠安主水源菱溪水庫枯水時,將啟用該水庫做居民飲用水。
“冬季每天有幾十人來水庫游泳,而夏季每天則有一兩百人。”陳站長表示,目前勸阻游泳者的只有管理站的7名工作人員。“我們有進行勸阻,但是游泳的人不聽,我們也沒辦法。”陳站長說,來水庫游泳的一般是游泳愛好者,有時去勸阻,游泳者還會打人,十分囂張。他表示,他們將加強巡查,繼續(xù)勸阻游泳者不要下水。
事實上,2012年7月,本報已就此現(xiàn)象進行了報道。當時,惠安縣水利局負責人表示,對在飲用水源水庫內游泳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個人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qū)游泳、釣魚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的,由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環(huán)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
快刀短評
洗澡水,你自己喝嗎?
這么辣眼睛的畫面,竟然還是公職人員組織的,實在讓人震驚!
同事拍回來的照片里,水庫清澈見底,在陽光下泛著藍光,波光粼粼,與裸泳者辣眼睛的畫面形成鮮明對比!更嚴重的是,這是飲用水水庫,多少人在喝的水,我很想問問這些人,你們會喝自己的洗澡水嗎?
禁止游泳的提示其實已經(jīng)很到位了,有牌子,有石碑,還有高音喇叭,管理單位也稱有勸阻,但怎么就阻止不了這些人游泳的腳步?
是不是因為有公職人員參與,管理單位不敢管,導致上行下效?
目前,紀檢部門已經(jīng)介入調查,希望有一個讓群眾滿意的結果,管理單位為了群眾利益,也應該強硬一些,該罰款就罰款,不能手軟!(張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