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被害人張女士說,今年二月份的時候,她向湖州一家投資管理公司借了一萬元。 按照雙方約定,在十天以內必須還清本息。張女士因為自身生活上各種原因,十天后遲遲沒有還上本金,之后拖了一兩個月。
4月2號凌晨,投資公司的人員找到了張女士的弟弟,并通過她弟弟的手機發(fā)信息給張女士,將張女士約到了一處偏僻的地方,對張女士進行毆打和拘禁。 他們在地上挖了一個大坑,將張女士拖到坑內,用泥往她身上埋,直至埋到我脖子處。
這些人如此毆打甚至要活埋張女士,就是為了逼迫她簽一張15萬元的欠條,張女士被迫簽下欠條后,才被放回家。
當天晚上,警方先后抓獲了其中的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查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實。之后又有三名嫌疑人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目前這7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