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陳永輝)15年前,山陽的劉某行賄民警非法制造煙花爆竹引發(fā)爆炸致13人亡,案發(fā)后潛逃,被公安部列為部督逃犯。劉某隱姓埋名,在杭州娶妻生子。9月7日,潛回山陽老家給父母上墳時,被警方抓獲。
2002年11月30日下午,山陽縣原黃龍鄉(xiāng)姬家河村胡扒嶺山腰一聲巨響,一戶4間民房被夷為平地,13人被埋。出事民房為村民劉某家所有,爆炸時劉某雇鄰居親戚等人正在在民房內(nèi)制造煙花爆竹。
“爆炸致屋頂被掀,散落的瓦礫中有十來具尸體。”當年參與辦案的民警回憶,經(jīng)過清理發(fā)現(xiàn)13具尸體,均為本村村民,作坊老板劉某的母親也遇難。事故發(fā)生后,涉嫌受賄和玩忽職守的山陽縣公安局治安股股長鄭傳喜和揚地派出所副所長王鋒雙雙被捕,兩人分別被判刑6年,劉某卻逃之夭夭。由于案件影響惡劣,劉某被公安部列為部督逃犯,公安機關投入大量人力財力進行抓捕,但一直未能抓獲。
9月7日,山陽縣公安局戶垣派出所民警收到情報,已潛逃15年之久的劉某秘密潛回家中。“根據(jù)線索,劉某正在其叔叔家吃飯。”山陽縣公安局戶垣派出所所長李有平介紹,6名民警身著便服直撲劉某叔叔家,但并未見人。得知劉某已經(jīng)走了約1個小時,抓捕組迅速追了上去。當日14時30分,民警在4公里外一處通村路上發(fā)現(xiàn)劉某。
據(jù)警方介紹,劉某是9月5日從浙江返回到商州,7日返回山陽老家,當天到父母墳前進行祭拜后到其叔叔家吃飯,不想離開不久即被抓獲。“劉某以前曾在浙江打工,案發(fā)后便逃往浙江隱姓埋名并娶妻生子。”山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陳猛說。
經(jīng)訊問,劉某對2002年非法制造煙花爆竹致13人死亡一事供認不諱。劉某交代,逃亡期間,他一直在杭州以給人帶路為生,后因生活難以為繼,妻子帶女兒回娘家。劉某因想念老家,遂潛回山陽給故去的父母上墳,沒想到落網(wǎng)。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山陽警方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