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查,李某某10月21日前往福建某市參加朋友婚禮,23日返京前因“健康寶”彈窗提示有涉疫風險,其在明知不符合進返京防疫規(guī)定的情況下,先乘火車至湖北某市,后以購買河北某市車票、到站不下車的方式違規(guī)進京,造成疫情傳播風險。同時,李某某24日到京后,還存在虛假承諾、不主動向社區(qū)報告、多次出入公共場所等行為,接到福建某市疾控部門通知其為涉疫關聯(lián)人員后,也未如實向社區(qū)和有關部門報備,進一步加劇了疫情傳播風險。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朝陽公安分局刑事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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