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吳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采取虛構業(yè)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lián)企業(yè)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吳亦凡(WU YI FAN)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共計6.00億元。其中,對其虛構業(yè)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偷逃稅款的部分處4倍罰款計3.45億元;對其隱匿個人收入偷逃稅款的部分處5倍罰款計0.42億元。日前,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吳亦凡(WU YI FAN)送達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書。
北京市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將持續(xù)做好文娛領域稅收監(jiān)管工作,依法嚴肅查處涉稅違法行為,堅決維護我國稅收主權,不斷提升文娛領域從業(yè)人員的稅法遵從度,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稅收環(huán)境。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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