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山西省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要求,山西省安委辦決定對該起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要求呂梁市安委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組織進行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分清事故責任,研究提出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事故結案前,要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山西省安委辦審核同意后,由呂梁市按程序結案。同時要組織攝制警示教育片,深刻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山西省安委辦。(央視新聞客戶端 總臺記者 賀威通 康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