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駕車與他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僅將肇事車輛偽裝翻新,還讓徒弟“頂包”,結果法網恢恢,師徒二人均被警方刑事拘留。
肇事車輛將人撞傷后逃逸
去年11月8日24時許,在武安市中心路與富強路交叉口,一輛面包車與武安市北安樂鄉(xiāng)南安樂村焦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車相撞,造成焦某某受傷,肇事車當場逃逸。
現場目擊證人稱,肇事車是一輛面包車,車牌號為冀D6VXXX,由于事發(fā)突然,牌照號后三位沒有記住。
武安市交警大隊偵逃中隊根據現場痕跡及目擊者提供的線索在全市展開排查,當排查到牌照號為“冀D6V358”的面包車時發(fā)現,該車前保險杠、前擋風玻璃等部件均有新近更換跡象。經詢問,車主商某某稱該車系他的維修車店里的學徒楊某某移車時不慎撞上了電線桿。
辦案民警多次詢問商某某、楊某某,兩人一口咬定事故與其無關,車就是撞上電線杠后維修的。
鎖定“肇事車”和嫌疑人
根據車禍現場肇事車輛的遺留檢材,辦案民警將嫌疑車輛一起提交至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進行鑒定。最終鑒定結果表明,“冀D6V358”面包車確系與焦某某發(fā)生事故的肇事車輛。
今年8月,傷者焦某某經法醫(yī)鑒定為重傷二級,武安交警大隊將該起案件刑事立案。警方多次傳喚楊某某,其拒不到案,后被上網追逃。受害方一直未得到賠償。
經多方調查,辦案民警查明楊某某跟隨其父親遠赴山西太原市打工。辦案民警向武安市交警大隊大隊長薛洪彬匯報反饋回來的信息后,薛隊長當即成立抓捕組。
師父肇事逃逸,徒弟替師頂罪
12月4日18時,抓捕組一行趕到太原市,在當地公安部門的配合下,抓捕組開始在楊某某經常出現的太原市杏花嶺區(qū)北沙河南岸展開排查。經過18小時的蹲坑守候,5日凌晨2時許,楊某某被成功抓獲。
經審訊,楊某某交代當年的事故并非本人所為,當辦案民警排查到他們的車輛時,其老板兼師父商某某表示,由楊某某頂包,并說移車時撞上電線桿。
12月7日,辦案民警在武安市汽車西站附近的一間門市將商某某抓獲,在大量物證及昔日徒弟的指證下,商某某承認了2014年11月8日其駕車與人發(fā)生碰撞事故后逃逸,并唆使楊某某“頂包”的事實。
12月9日,商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楊某某涉嫌包庇罪,被武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