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5年邯鄲抽驗食品5415批次,檢出不合格食品267批次。共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單位4700余家,查處各類違法案件3200余起,搗毀各類黑窩點168個。同時,市食藥監(jiān)管系統(tǒng)和市公安部門強化聯查聯辦,聯合執(zhí)法30余次,查處案件21起,刑拘24人。
市經濟開發(fā)區(qū)李某無證經營假酒案。李某2015年7月,無證購進 “牛欄山”牌陳釀白酒249箱、“一擔糧”牌二鍋頭酒48箱,被執(zhí)法人員當場查獲。經鑒定2批次白酒均系假冒。李某無證經營假酒,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之規(guī)定,被依法沒收假冒白酒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邯山區(qū)某酒莊無證經營假冒酒案。邯山區(qū)某酒莊張某于2015年9月初,購進假冒“叢臺酒10年”、“貞元增酒”、“洋河海之藍酒”等白酒325瓶,被執(zhí)法人員監(jiān)督檢查時查獲;且所持《食品流通許可證》已過期,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之規(guī)定,被依法沒收假冒酒和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
磁縣某飯店使用未經檢疫肉類案。2015年7月13日,執(zhí)法人員監(jiān)督檢查時,在該飯店現場查獲其使用未經檢疫的肉類產品。其行為違反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之規(guī)定,被依法予以處罰。
大名縣李某銷售假冒食品案。接群眾舉報,2015年8月9日,執(zhí)法人員在紅廟鄉(xiāng)任莊村,現場查獲李某銷售假冒“娃哈哈”營養(yǎng)快線、“爽歪歪”等產品70箱。當事人銷售假冒偽劣產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被依法沒收假冒產品并處以罰款。
武安賈某經營病死豬案。經過廣泛摸排,深入調查,蹲坑守候,2015年12月15日,在一冷庫執(zhí)法人員查獲一臺滿載豬肉準備卸貨的三馬車,車內全部為已屠宰的病死豬20余頭,共計1000余公斤,執(zhí)法人員當場將嫌疑人賈某控制。經審訊,賈某交代了自2014年9月份以來通過非法渠道先后3次購進并銷售病死豬40余頭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賈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偵辦中。
王某使用雙氧水加工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自2010年以來在涉縣灘里村租賃民房,購進加工原料、設備開始生產加工豬頭肉、豬大腸等熟肉制品。在豬大腸加工中為去除臭味,非法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雙氧水(過氧化氫)。該黑窩點在聯合行動中,被一舉打掉。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逮捕。
謝某銷售病死豬案。經群眾舉報,大名縣束館鎮(zhèn)謝某在其家中用病死豬加工食品并銷售。2015年1月08日,聯合執(zhí)法組對謝某家中依法進行了突擊檢查,當場查獲病死豬四頭、灌制豬肉香腸70余斤、分割豬肉1000余斤,以及部分動物下水等。經鑒定,豬肉淋巴結中檢測出豬圓環(huán)病毒,灌制香腸中大腸菌群超標。犯罪嫌疑人謝某已被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冀南新區(qū)王某和薛某生產銷售有害食品案。接群眾舉報,2015年4月30日,聯合執(zhí)法組對冀南新區(qū)辛莊營村王某和徐家莊村薛某兩家無證生產銷售豬肉制品作坊進行了查處,現場查獲豬肉制品1600多斤,王某小作坊涉嫌違規(guī)使用工業(yè)用鹽。經查封送檢,辛莊營村王某作坊的產品亞硝酸鹽超標,徐家莊村薛某作坊的產品菌落總數超標。依據《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目前13名涉案人員已被批捕,5人被網上通緝。
臨漳縣高某注水豬肉案。2015年8月20日,臨漳縣高某在屠宰環(huán)節(jié)給生豬注水窩點,被一舉端掉。當場查扣已注水和待注水的生豬77頭,繳獲注水用水泵、水管、鐵鉤等工具。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其中6名被批準逮捕,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磁縣孫某假飲料案。根據群眾舉報,經過縝密偵察,市公安局食藥安保支隊在食藥監(jiān)部門配合下,一舉打掉一個制售假冒知名品牌飲料的地下“黑工廠”,當場查扣成品“今麥郎冰紅茶、匯源橙汁”等假飲料兩千余件,用于生產假飲料的儲存、灌裝、包裝、打碼等完整生產線一條,標示為“脈動、雪碧、冰糖雪梨”等產品商標20萬余套、各種空飲料瓶10余萬個,各種飲料添加劑500余公斤。此案涉及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