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楊某的信用卡不知不覺的消費了2萬元,更為蹊蹺的是,這張到期新換的信用卡,楊某還沒有收到怎么就會消費了呢?近日,叢臺區(qū)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民警通過大量走訪調查,成功破獲一起信用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落入法網。
11月13日,叢臺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接到群眾楊某報警稱,其名下的公務信用卡于2017年8月25日被人消費、取現20000元。據進一步了解,楊某前期使用的信用卡因為到期剛剛申請換了一張新的信用卡,但是新卡還沒有收到,就接到了銀行電話催還透支2萬元的消費通知。該大隊辦案民警立即前往相關銀行,調取了涉案信用卡的消費記錄,發(fā)現該卡多次在我市多地消費或者套現。11月15日,辦案民警根據信用卡消費記錄來到了某銀行柜臺進行調查,并調取了當天的監(jiān)控錄像。在當天的監(jiān)控錄像上,民警經過反復的查看,發(fā)現一名身穿白色外套的女子十分可疑,民警圍繞該女子調取了其正面清晰的視頻監(jiān)控畫面,同時,經過調取當天該女子的銀行辦理業(yè)務記錄,確定了該女子為周某某就是持受害人信用卡的涉案人員。
為進一步確定周某某的身份信息,11月18日,經過受害人楊某對視頻監(jiān)控畫面的辨認,案件有了突破,疑犯周某某就是楊某的同事。在獲取該線索后,當天,辦案民警快速組織警力趕往周某某的住所進行布控,經過蹲守,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獲歸案。
經查,8月2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單位收發(fā)室無意中發(fā)現了楊某剛剛郵寄到的信用卡后,便悄悄的將楊某的信用卡拿走,隨后,周某某冒充楊某的身份開通了信用卡,并持涉案信用卡取現、消費20000元占為己有。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警方提醒:
廣大群眾要切實將本人的銀行卡妥善保存,同時,切勿將身份證等個人信息隨意泄露他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銀行卡的到期換卡時間,及時與銀行聯系申請換卡,所郵寄銀行卡的地址要盡量郵寄到家中,并隨時與銀行保持聯系,確定新的銀行卡郵寄時間。如出現銀行卡被盜、遺失等情況,要及時到銀行辦理掛失業(yè)務。發(fā)現銀行卡內錢款被盜,要及時到公安機關報警,并留存相關票據等證據。
來源:平安叢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