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上22點40分左右,交警機動執(zhí)勤大隊一中隊民警像往常一樣,在我市人民路與東柳大街交叉口設卡,對過往車輛及駕駛員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夜間道路安全;而就在檢查過程中,一輛出租車停在了檢查點,并向民警反映了一個問題。
這名出租車司機在途徑人民路與秦皇大街時,看到了一輛逆向停在機動車道上的一輛私家車,并且原地停留了很久,也沒有啟動的跡象,他覺得非常危險,便向民警反映了這一情況;了解事態(tài)的嚴重性后,民警第一時間趕赴現(xiàn)場查看情況;很快,民警便來到了出租車司機反應問題的現(xiàn)場,看到馬路中央確實有一輛逆向停留的私家車,而周圍也沒有其他車輛。該車如此停在馬路中央并且是逆向停留,實在危險。于是民警趕緊上前檢查,而車內(nèi)的情況讓現(xiàn)場的民警吃了一驚。民警透過車窗發(fā)現(xiàn),駕駛座上坐著一名男子正低頭酣睡,危險的是車輛檔桿正掛著前進擋,而駕駛員還腳踩剎車.見狀,民警立即敲車窗喚醒駕駛員,經(jīng)過再三敲拍,這才把駕駛員叫醒。而此時危險的一幕發(fā)生了。駕駛員醒后腳不經(jīng)意間松開剎車,車輛隨即向前開始移動。于是民警立即警告駕駛員,駕駛員這才及時踩住剎車并摘成空擋拉住手剎,這才避免了危險的發(fā)生。
起初民警以為駕駛員身體不適將車停在了路中央,但隨著駕駛員迷迷糊糊打開車門下車的同時,民警便聞到了車內(nèi)及駕駛員身上的酒氣,民警懷疑駕駛員涉嫌酒駕,而酒精的作用導致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停車睡著,于是民警便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果然經(jīng)過酒精測試,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為34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的車的違法行為。
駕駛員不僅酒后駕駛,而且在接下來檢查的過程當中,民警還發(fā)現(xiàn)駕駛員沒有隨身攜帶駕駛證、車輛上未粘貼有效期內(nèi)的保險標志,且車輛懸掛的號牌信息與該車的識別代碼不符。隨即,民警從車內(nèi)的后備箱中找到一副與該車識別代碼一致的號牌,此時,駕駛員對自己套牌的行為供認不諱。原本酒駕酣睡路中央已經(jīng)非常危險了,現(xiàn)在竟被民警查出多項違法行為。
最終,民警對駕駛員進行批評和教育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對其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車輛的處罰,對其未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記1分的處罰;對其未粘貼保險標志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記1分的處罰。
(交通全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