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11時許,邯鄲市交警機動執(zhí)勤大隊一中隊民警在東環(huán)路與和平路交叉口設卡對夜間過往車輛進行酒駕專項治理。此時,一輛號牌為冀DJ28**黑色大眾轎車在距離執(zhí)勤點200米處突然駛向非機動車道并試圖將車輛停靠路邊。見狀,執(zhí)勤民警察覺該車存在問題便立即上前檢查。
就在此刻,一名男子神色慌張的從主駕駛座上下來,瞬間民警便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氣,民警懷疑該男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于是,民警讓其靠邊接受呼氣式酒精檢測。果不其然,檢測結果顯示,該男子體內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56毫克,屬于典型的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隨即,民警通過公安警務系統(tǒng)對其相關證件進一步核實,不過這一核實著實讓民警大吃一驚,該男子已經構成二次酒駕的嚴重后果。通過詳細查詢,該男子曾在2017年12月2日就有過一項酒駕記錄,按照有關規(guī)定,酒駕后當事人的駕駛證要被暫扣6個月,經學習后才可重新恢復駕駛資格,現(xiàn)今是2018年6月2日,距駕駛證暫扣時間正好6個月,也是該男子把暫扣的駕駛證剛拿到手的第一天,而就在今天男子仍心存僥幸酒后上路被查扣!
面對這樣的結果,男子無言以對,懊惱萬分,民警依法對其開具法律文書,就當民警讓其在違法告知單上簽字的時候,男子卻開始以接電話為由刻意拖延時間,期間,男子還不斷請求民警對其給予照顧,至始至終不予簽字。當時,圍觀的群眾越來越多,為了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防止二次事故發(fā)生和保障道路的暢通,民警對男子連續(xù)告知三次未果后,決定視男子為拒簽拒收。該男子眼看自己逃避不掉此次處罰,便在最后時刻簽了字摁了手印。
最后,在民警的嚴厲批評和耐心教育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以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扣車的處罰。
交警提示:“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吊銷駕駛證后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此前的酒駕違法信息也不會消除。所以,還是那句老話: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2018年6月6日晚上22時許,邯鄲市雞澤縣城區(qū)所民警巡邏至東北街村時發(fā)現(xiàn)一名少年,獨自一人徘徊在街頭。民警上前詢問情...[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