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凌晨1時許,邯鄲交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在中華南大街立交橋北側正在治理夜間交通違法行為,一輛藍色比亞迪越野車沿中華大街由北向南行駛,距離檢查點10余米時,突然變道停車,緊接著駕駛員人自車內鉆出,急匆匆地跑向路旁ATM柜員機室,佯裝去取錢。這一幕恰巧被執(zhí)勤的民警看在眼里,遂上前詢問情況。
“我是路過取錢的。”駕駛人故作鎮(zhèn)定耍賴道。“不要胡弄人了,我們都看到你停車來取錢。”民警見其不配合,揭穿真相道。但對方認為民警故意試探他,仍不承認。“你所有舉動和交通違法行為,全部記錄在執(zhí)法儀中,要不你看下?”民警說道。該駕駛人身上散發(fā)著酒精氣息,民警讓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0毫克。
經(jīng)詢問,該男子叫陳某某,35歲,晚上朋友聚會?一時?興起便喝了幾杯,心存僥幸駕車上路,誰知在此有治理點,喝了酒心虛被發(fā)現(xiàn),便變道停車,裝作去取錢,企圖棄車逃跑,被抓了個現(xiàn)形。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陳某某因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處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罰款,駕駛證扣除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