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臺首例破產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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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上午, 叢臺法院首例破產重整案——河北融通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邯鄲金山賓館會議室順利召開。本次申報債權的債權人335名339份,申報總金額為10.15億元,實際參會債權人270名。管理人、債務人代表、職工代表、債權人會議主席等相關人員參加。會議在法院的主持和監(jiān)督下,依法、有序、平穩(wěn)地完成了十項會議議程。
河北融通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通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fā)與經營(憑資質證核準范圍經營)。主要開發(fā)建設了“融通·添鴻大廈”房地產項目,由于資金鏈斷裂,虧損嚴重,不能清償債權人到期債務,且資不抵債。根據目前狀況,融通公司要靠自身努力恢復生產、扭虧為盈已無希望。
融通公司向叢臺區(qū)人民法院
遞交破產重整申請后
院黨組高度重視,并與區(qū)委、政府對接,多次研究討論,決定由副院長李欣擔任審判長與民二庭庭長曹新軍、審判員王彥偉組成合議庭,依法裁定受理融通公司破產重整的申請,同時指定河北融通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清算組擔任管理人。管理人由叢臺區(qū)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律師事務所組成清算組,管理人負責人由叢臺區(qū)人大副主任董朝暉擔任。合議庭監(jiān)督指導破產管理人開展工作,并與管理人共同籌備本次會議。
會議由審判長李欣主持
向債權人介紹了法院指定破產管理人的情況,依法指定了債權人會議主席,宣讀管理人和債權人會議主席的職責。
會議聽取了管理人成員北京德和衡(邯鄲)律師事務所律師所作的《管理人執(zhí)行職務的工作報告》《財產狀況調查報告》《債權申報及審查情況報告》及《核查債權說明》。另,表決通過了管理人所作的《財產管理方案的報告》,合議庭及管理人還就有關問題進行了現(xiàn)場答疑。
到會債權人認為叢臺法院節(jié)約了網絡召開會議的端口費用支出等相關成本,符合債權人利益原則,一致表示歡迎,并希望叢臺法院能夠促成融通公司成功重整,使全體債權人得到公平清償。
融通公司破產重整案是叢臺區(qū)域內第一起房企破產重整案,本案債權涉及金額巨大,債權人人數(shù)眾多、金額較大,案件辦理難度較高。此次債權人會議的順利召開,為下一步案件的審理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該案如能成功審結,將最終實現(xiàn)一案多贏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服務保障中心工作、有效化解影響區(qū)域發(fā)展的“房地產解遺”工作提供可供參考的新思路。
圖文/區(qū)法院
(叢臺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