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交警查獲一名摩托車駕駛?cè)耍幻窬婪ㄌ幰?450元罰款,并記26分的處罰。
當晚,邯鄲交警邯山大隊民警在浴新大街與渚河路南一百米路東進行酒駕治理時,有一輛未懸掛摩托車號牌的摩托車向我們駛來。民警將其攔停,做進一步檢查。
就在民警準備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意想不到的事情發(fā)生了。
趁民警不備,駕駛?cè)司尤凰艡C逃跑了,民警立即上前追趕,在追出約100米左右,駕駛?cè)艘蝮w力不支被民警趕上。然而此時駕駛?cè)瞬⑽创蛩闶志颓?,就在其奮力掙扎準備再次逃跑時,被趕來支援的民警攔住。
隨后,在民警的勸說下,駕駛?cè)私邮芰司凭珯z測。原來,駕駛?cè)酥涝诰凭珯z測儀前,自己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必將暴露,駕駛?cè)吮阆氲揭慌芰酥?/p>
經(jīng)檢測,駕駛?cè)嗣堪俸辽褐芯凭窟_到60毫克,已構(gòu)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在隨后的檢查中,民警發(fā)現(xiàn)駕駛?cè)诉€涉嫌其他違法行為,并一一對其進行處罰。
民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對駕駛?cè)司坪篑{駛機動車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對其駕駛機動車未戴頭盔,處以50元罰款,駕駛證記2分。對其未懸掛號牌,處以2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對其駕駛證未審驗,處以2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