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4日,武安交警大隊清化中隊執(zhí)勤民警在武新線開展酒駕治理。15時許,一輛號牌為冀D0***B的白色小型轎車開到了檢查點,面對民警的例行檢查,該車駕駛人張某兵始終不愿意打開車窗,在民警的再三警告下,這位駕駛員無奈的打開了車門,卻又不愿意接受酒精檢測儀的檢測。
民警們注意到這位駕駛員滿臉通紅,渾身充滿酒氣,當即把他帶到路邊接受酒精檢測,他拒絕檢測的十八般武藝全都用盡,民警再三勸導,最后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44.3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因此需要到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到達醫(yī)院后張某兵故技重施,不僅抗拒抽血,還大聲叫囂:“你們判我死刑吧!槍斃我吧!”民警迅速制止其無理取鬧,并表示:判你死刑不是我們的事兒,但是你涉嫌醉駕,我們絕不能放過,因為一旦我們今天不制止你醉酒駕車,很有可能你就判了別人的死刑!
喝酒一時爽
但是請記住
酒后拒絕開車
(武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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