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邯鄲交巡警支隊漳河園區(qū)大隊開展酒駕醉駕統(tǒng)一行動,一男子醉駕后路遇查酒駕,停車上演“金蟬脫殼”,不料這一幕被民警看在眼中,讓其謊言無處遁形。
當日下午16時許,民警在中華慈大街與叢峰路開展酒駕查處,一輛白色轎車在執(zhí)勤點不遠處時突然靠邊停車,該車的異常行為,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隨即前往車輛停車點時,只見駕駛人男子下車向游樂園停車場方向跑去,民警立即上前將其攔截,該男子“金蟬脫殼”之計正式上演:“我走過來的,沒有開車。”民警在白色轎車內(nèi)檢查后發(fā)現(xiàn)駕駛證等信息皆是該男子,男子卻依舊狡辯路面的車不是自己的,是朋友送他來的。
在多次要求其積極配合無果后,民警向大隊指揮中心報備此情況,并核實該車行駛過來的駕駛人是否是該男子,最終確認,駕駛白色轎車的就是袁某某本人。
民警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7mg/100ml,后帶其至磁縣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經(jīng)邯鄲市律正司法醫(yī)學鑒定中心檢驗,袁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1.87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