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了,我們就是想跟孩子說一聲,我們也是受害人,我們從來沒有拋棄他,希望他能理解我們。”
3月17日,在邯鄲市公安局邯山分局,陳某夫婦終于見到了親生兒子小健。那一刻,他們將孩子緊緊摟在懷里,抱頭痛哭。17年時光的苦苦尋覓,在當(dāng)天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
事情還得從2003年7月5日說起。當(dāng)天下午3時左右,邯鄲市遇到了百年不遇的暴雨,在原邯鄲縣康莊鄉(xiāng)某煤礦打工的陳某突然接到妻子的電話。妻子焦急地說,在外玩耍的兒子小健被陌生人抱上摩托車帶走了。陳某匆忙趕回去,和妻子及工友們冒著大雨找遍了周邊村莊、廠房甚至枯井,但始終沒有見到兒子的身影。從此,夫妻二人拼命地尋找兒子的蹤跡,這一找,就找了整整17年。
接到陳某夫婦報警后,時任原邯鄲縣公安局刑警一中隊民警的齊小博和同事趕到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被大雨沖刷過的現(xiàn)場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在那個科技手段有限的年代,民警們走遍了職工宿舍的每一個角落,進行了大量調(diào)查,還原了事情經(jīng)過。
案發(fā)當(dāng)日下午3時左右,還有1個月就要過3歲生日的小健和鄰居家的小女孩在職工宿舍院內(nèi)玩耍,一名40多歲的男人給了小健一塊糖吃,并以到別處買糖為借口,將小健抱上摩托車,隨后就消失不見。小女孩還告訴辦案民警,那個男人她不認識,但看著眼熟。
這么說來,犯罪嫌疑人有可能就在附近的煤礦打工。接下來,齊小博和同事一起走訪了在附近煤礦打工的人員,逐一摸排,最終找到了現(xiàn)場的目擊證人,并鎖定犯罪嫌疑人為譚某某。2003年7月9日,僅僅4天之隔,犯罪嫌疑人譚某某便在宿舍內(nèi)被警方抓獲。但當(dāng)時小健已經(jīng)被譚某某賣給他人,而買孩子的人,譚某某也不認識。
線索就這樣中斷了,讓燃起希望的陳某夫婦再次陷入痛苦之中,但夫婦倆從來沒有放棄過找到小健的念頭。他們張貼過無數(shù)的尋人啟事,只要一有線索,就會不遠萬里跑去尋找小健的蹤跡。十幾年的時間里,他們找過了十幾個城市,但一直沒有小健的下落。
陳某夫婦的事情,也牽動著辦案民警和眾多志愿者的心。在這十幾年里,犯罪嫌疑人譚某某刑滿釋放后因病過世;原邯鄲縣公安局也因區(qū)劃調(diào)整與原邯山公安分局合并,案件最終被移交到邯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辦案民警換了一茬又一茬,但已經(jīng)身為邯山公安分局黨委委員的齊小博和接手過案子的民警從未放棄尋找小健的下落。隨著科技的進步,2020年12月,辦案民警李航終于找到了小健的線索,戶籍位于邯山區(qū)某地的男子小波和小健高度相似,極有可能就是當(dāng)初被拐賣的小健。
很快,齊小博和李航找到了在杭州打工的小波,做通了小波的思想工作,通過與陳某夫婦進行DNA比對,最終確認小波就是陳某夫婦被拐17年的兒子小健。(劉秉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