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從來都不是兒戲。近年來雖然交管部門不斷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但少數駕駛人仍心存僥幸,肆意酒駕醉駕,甚至引發(fā)交通事故,嚴重危及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醉駕發(fā)生交通事故
3月1日20時許,邯鄲交巡警渚河大隊民警在人民路和東柳大街執(zhí)勤時,發(fā)現(xiàn)人民路西側有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況,是一起追尾事故。同時,民警發(fā)現(xiàn)后車駕駛員栗某某說話帶有一股酒氣,有酒后駕車的嫌疑。
當民警準備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栗某某某強調今天并未飲酒,而是昨天晚上喝的,才導致說話帶有酒氣。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67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隨后,民警將駕駛人帶至醫(yī)院做進一步的抽血檢測,最終該駕駛人血檢結果為236mg/100ml,屬于醉駕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栗某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邯鄲交巡警提示
請廣大司機朋友時刻警醒
切莫心存僥幸,觸碰法律“紅線”
為了自己,為了家人
為了千家萬戶的團團圓圓
酒后請不要駕駛機動車、電動車
希望大家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
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