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7日15時,林州市刑警隊來到邯鄲市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龍湖警務(wù)站。原來一名涉嫌搶劫強奸的在逃人員,從河南林州逃竄至邯鄲市美樂城附近伺機作案,請求龍湖警務(wù)站民警協(xié)助抓捕。
龍湖警務(wù)站民警上報情況后,根據(jù)林州警方的嫌疑人體貌特征,民警通過比對分析,通過公共場所視頻資源追蹤發(fā)現(xiàn),9月26日19時許,嫌疑人走出美樂城后,乘出租車至聯(lián)紡路某影院式足療店。
民警兵分兩路,一路前往足療店尋找嫌疑人,另一路進行網(wǎng)上盯守,關(guān)注嫌疑人活動軌跡。抵達足療店,民警才得知嫌疑人26日晚住宿在足療店,于27日15時許逃逸。而負(fù)責(zé)網(wǎng)上盯守的民警有了新的發(fā)現(xiàn)。
嫌疑人離開足療店,打車至光明大街與望嶺路口,步行至附近一采耳店,直至18時10分許乘車至天鴻商場。19時40分許,嫌疑人慌慌張張從天鴻商場地下停車場跑出來,迅速攔了一輛出租車到達火車站廣場。停留一段時間,又打車至光明大街望嶺路口,兩分鐘后再次打車逃遁。
22時01分許,民警正在緊鑼密鼓追蹤時,足療店打電話稱,該嫌疑人返回足療店。民警立即前往,卻撲了個空,房間無人。民警就地搜索,在樓道里將嫌疑人抓獲。當(dāng)場繳獲了刀具、扎帶等作案工具。
嫌疑人稱,他本打算從隔壁房間跳窗逃走,卻被服務(wù)員阻攔,慌亂中跑回樓道,被民警抓個正著。嫌疑人還如實承認(rèn),在天鴻地下停車場,對一名女子實施搶劫,搶劫未遂,欲拔刀傷害女子,對方及時關(guān)上車門,免受其害。同時在實施犯罪過程中,他慌亂之中拿刀劃破了自己的手,遂逃出地下停車場。
目前嫌疑人已移交林州警方作進一步偵查處理。
抓獲在逃人員
繳獲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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