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因車身小、靈活受到群眾喜愛,很多交通參與者選擇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作為代步工具。但電動三輪、四輪車安全性能較差,安全隱患較多,部分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駕駛拼裝、改裝車上路,且在道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變道、闖燈越線,嚴重影響了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給自身和其他道路交通參與者帶來極大安全隱患。
邯鄲市交巡警支隊邯山一大隊大隊領導班子成員和各中隊長到支隊參加關于開展違規(guī)電動車專項治理行動的會議后,連夜返回大隊,立即部署安排治理工作。12月21日一早,大隊長朱衛(wèi)生便帶領大隊領導班子成員親赴滏西渚河治理點查看治理工作開展情況。
“您好,你這輛三輪車是不允許加裝外棚的,這屬于私自改裝上,影響車輛安全性。”“您這輛車拉的貨物已經(jīng)嚴重超高、超寬了,需要您對車上貨物進行分裝轉運。”……一線執(zhí)勤民警在治理點對所有拼裝、改裝,非正規(guī)廠家生產(chǎn)、無合格證,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電動三輪、四輪車進行集中治理。
加強治理工作的同時,邯山一大隊交巡警始終將宣傳教育貫穿于整治過程中,現(xiàn)場向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駕駛人及周邊圍觀群眾進行普法教育,增強廣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理解、支持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提高執(zhí)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