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這名男子
每次“僥幸”都被交巡警及時制止
3月15日凌晨,邯鄲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在人民路東環(huán)橋附近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一輛白色車牌為冀D0xxxE的大眾牌汽車在距離檢查點200米處,突然停在路邊,民警上前查看情況。
車內坐車一對中年夫妻,其丈夫是駕駛人,民警示意駕駛人下車接受下檢查,當駕駛人放下車窗時民警聞到了撲鼻而來的酒氣,駕駛人用口罩遮擋著嘴,手里拿著現(xiàn)金湊近民警,企圖賄賂民警。此行為被民警嚴詞拒絕,并請駕駛人下車接受酒精檢測。
不料,副駕駛位的妻子下車后便哭哭啼啼擋在民警前面:“他就喝了兩瓶啤酒,喝的不多呀......”民警請駕駛人上警車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躲閃到一旁。
民警耐心勸導,希望其能配合執(zhí)法,并告知如果不配合民警呼氣式酒精檢測的話,依法會對駕駛人進行抽血式酒精檢測。其妻子哭著稱:“我們不抽血!不抽血!”最終因駕駛人不配合呼氣式酒精檢測,對其進行抽血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 48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對駕駛人進行身份信息核實時,發(fā)現(xiàn)駕駛人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這次屬于“二次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因二次酒駕的違法行為,將面臨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