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奇:自2009年開始,家住河北省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克勒溝鎮(zhèn)高家店村的女孩閆某,5年內先后與當?shù)?名男子舉行了訂婚儀式,獲得現(xiàn)金、首飾、衣物等共計30多萬元。訂婚后,3名男子不僅都未如愿娶到新娘,還無法要回巨額彩禮,閆某一家人也玩起了失蹤。
提醒:婚姻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在部分地區(qū)男女比例失衡的情況下,出現(xiàn)“一媳難求”的焦躁情緒,但大家不要為了搶占“指標”,而倉促定終身。如果雙方?jīng)]有充分的了解,即使結了婚,也可能讓喜事變愁事,最終既傷感情,又失金錢,得不償失。
第一次:虛報年齡訂婚索禮輸官司
2009年底,家住圍場克勒溝鎮(zhèn)高家店村十組的21歲小伙小周(化名),在媒人的介紹下,與本村四組的女孩閆某相識。“當時,她家里人說孩子已經(jīng)17歲了。這女孩很會說話,我們都很滿意。”小周的父親周先生說,按照農(nóng)村的傳統(tǒng),早日讓孩子成家立業(yè),是家長的最大心愿。在雙方父母的同意下,當年臘月二十四,小周和閆某舉行了訂婚儀式。
按照雙方的約定,在訂婚當天,周家給了閆家彩禮錢18000元,衣服錢12000元,四合禮8000元,購買“三金”錢10000元,改口費1000元,滿酒錢3600元。“另外,舉辦酒席、租車等,又差不多花了30000元。”周先生說,雖然數(shù)萬元的花費幾乎是家里大部分積蓄,但為了孩子的幸福,他們當時認為都是值得的。
2010年,周家向閆家提出了為孩子舉辦婚禮的想法。“雖然沒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但還是想先把婚事給辦了。”但周家的想法沒有得到閆家的認可。閆家稱,要想結婚,還需要再等七八年。“他們家人說閆某才13歲,要想結婚就要等。”周先生說,因為對方虛報了真實年齡,兒子無法等待如此長的時間,經(jīng)過商議,最后雙方父母都同意退婚,“但他們(指閆家)沒有退還彩禮錢。”
2011年,周家起訴了閆家。2011年10月18日,經(jīng)圍場人民法院審理,判決閆家返還周家財物款共計人民幣30400元。“現(xiàn)在一分錢也沒退,他一家人經(jīng)常不在家,家里只有一個七八十歲的老太太。”
驚奇:自2009年開始,家住河北省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克勒溝鎮(zhèn)高家店村的女孩閆某,5年內先后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