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姑娘徐某,在邢臺縣某村飯店打工期間結識男子趙某,一段交往后同居。
2015年6月,徐某告訴趙某自己懷孕了,激動萬分的趙某打算求婚。徐某稱懷孕期間做產檢需要很大一筆費用,問趙某能否給她一些錢。趙某當即回家拿了一萬元錢給小徐。
其實,徐某根本沒有懷孕,她看趙某人挺老實,加上自己手頭有些緊,就想弄點錢花。得手后的半年多時間里,她多次編造父母親住院急需用錢、結婚需要置辦婚禮、母親不同意他們交往、母親生病去世需喪葬費等理由先后騙取趙某錢財總計99000元。每次從趙某手中騙來錢后,徐某就找朋友大吃大喝或者打麻將賭博,肆意揮霍。
對于婚期趙某催促多次,徐某一推再推。在朋友提醒下,趙某暗暗留心徐某的花銷后,得知自己被騙,最終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經公安機關查明,徐某父親早已去世,其母并未去世。更荒唐的是,2015年11月兩人交往期間,徐某與他人登記結婚,但仍隱瞞真相繼續(xù)騙取趙某錢財。
2016年10月25日,邢臺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萬元,責令其退賠受害人趙某損失99000元。(本報記者 冀文龍 通訊員 趙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