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初,邢臺縣的路女士在某美容機構做美容護理時,認識了為其做美容服務的員工小李。路女士感覺小李手藝不錯,所以每次到店都指定小李為她做美容。
幾次來往后,兩人逐漸熟了。一次閑聊時,小李稱店里正在搞充值贈費活動,力度非常大,可以享受到內(nèi)部員工的優(yōu)惠價,建議路女士辦一張儲值卡。
經(jīng)不住小李的忽悠,路女士先后分3次往小李的銀行卡上存儲了3萬元錢。“他說是借用員工的名義辦儲值卡,所以要把錢打到他的卡上,我也就沒多想。”路女士說。
事后不久,她再去這家美容機構做美容護理時,從另一名員工口中得知該店并沒有搞過充值贈費的活動,經(jīng)常給其做護理的小李已經(jīng)不干了。
“利用顧客對他的信任進而實施詐騙,都怪自己當時太輕信他了。”路女士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小李被抓獲歸案。
3月9日,邢臺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小李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本報記者冀文龍通訊員趙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