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石英杰 通訊員 邢匯龍)“快遞的明明是氣槍鉛彈,卻寫成了玩具;為了規(guī)避風險,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通過網絡三次更換收貨地址。”7月30日,保定易縣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網絡購買槍支彈藥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天津市王某,繳獲大威力氣槍一支,鉛彈800余發(fā)。目前,王某被易縣警方依法刑拘。
今年6月,易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大隊破獲一起網絡販賣槍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易縣的劉某。易縣警方發(fā)現,天津人王某曾通過互聯(lián)網從劉某手中購買氣槍一支,并且該氣槍屬于大威力氣槍,潛在的危害性較大。民警偵查發(fā)現,收貨地址為虛假地址,收貨人信息為虛假信息,案件偵辦一時陷入僵局。經過近半個月大量工作,民警終于發(fā)現一條重要線索,犯罪嫌疑人王某再次通過網絡購買鉛彈,民警不顧疲憊連夜出發(fā)奔襲近300公里來到天津市某區(qū)蹲守。
7月30日11時,民警根據線索在橋東區(qū)一處快遞點找到藏有鉛彈的包裹,收貨地址、收貨人信息依舊為虛假信息,民警選擇蹲守包裹等其提貨。2個小時過去了,快遞公司反饋信息收貨人變換了收貨地點,新的收貨地點為15公里外的某處小區(qū)。民警帶著包裹來到新的交易地點,但是依舊是一無所獲。收貨人再一次變換了交易地點,此次交易地點又回到了第一次收貨地址附近的小區(qū)。4個小時過去了,車內蹲守的民警忍著夏日的高溫,衣服早已經濕透。17時12分,一個男子出現在快遞收發(fā)站想取走藏匿鉛彈的快遞,民警一擁而上將其抓獲,當場查獲藏匿在包裹內的800余發(fā)鉛彈,后又在其家中查獲氣槍一支。
在強大的事實證據面前,王某很快交代了網購氣槍、鉛彈的犯罪事實。王某從小喜歡槍械,認為網絡購買氣槍隱蔽性強,快遞運輸過程中全部為虛假信息警方無法追查。6月,他購買了一支氣槍。一個月后,他再次購買子彈。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易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