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開展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的通告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良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電動車規(guī)范管理的決定》等法律法規(guī),決定開展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時間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3 月 31 日。
二、集中登記上牌的區(qū)域范圍
橋西區(qū)、新華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范圍內(nèi)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
三、集中辦理地點
橋西區(qū)、新華區(qū)、長安區(qū)、裕華區(qū)、高新區(qū)共設置 154 個集中登記上牌點(具體點位見附件 1)。新增集中登記上牌點以公安交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一)已辦理電動自行車預約登記的,請按照短信提示時間和地點前往辦理。
(二)未預約登記的,請就近選擇到所在區(qū)上牌點辦理。
(三)鼓勵廣大市民先行選擇電動自行車預約登記,按照短信提示就近辦理登記上牌,減少現(xiàn)場資料審核錄入、排隊等候時間,有效避免人員及車輛聚集。
辦理登記時,請廣大市民自覺排隊等候、維護良好秩序。各上牌點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潔消毒、人員健康監(jiān)測,確保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四、登記電動自行車標準
本次集中登記上牌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包括:
(一)對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 25km/h 且符合新、舊國標(新舊國標規(guī)定要求見附件 2)規(guī)定的電動自行車,核發(fā)綠底白字的正式號牌。
(二)對在用的不符合新、舊國標規(guī)定,以及設計車速在 25km/h-50km/h 之間的兩輪電動車,核發(fā)白底黑字的臨時號牌,并按照《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guī)定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五、收費標準
集中登記上牌期間,對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免費辦理登記上牌業(yè)務。
六、辦理流程
申請登記上牌時,申請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騎行車輛、佩戴頭盔,現(xiàn)場交驗車輛。
(一)提交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二)對無法自行車購車憑證或者其他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由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簽署《電動自行車來歷承諾書》(見附件 3)。
(三)自行拆除尾牌支架上的附著物,預留出號牌支架安裝孔,便于號牌安裝;拆除擋風、保暖等裝飾物,還原車輛原貌。
(四)對取得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須簽署《臨時號牌電動自行車告知書》(見附件 4)。
七、常態(tài)管理
(一)2022 年 4 月 1 日起,集中登記上牌攻堅行動結束后,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登記,需前往公安交管部門設置的登記上牌點免費辦理。
(二)202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辦理非合標兩輪電動車過渡期臨時號牌,同時,公安交管部門將對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未佩戴頭盔的行為開展路檢路查。
(三)2022 年 5 月 1 日起,對新購且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guī)范》(GB17761-2018)新國標規(guī)定的居民自用非營運電動自行車可繼續(xù)辦理登記上牌業(yè)務。
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 年 2 月 10 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