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文書號:邯環(huán)罰〔2022〕02-180號
處理依據(j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的規(guī)定。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
違法(違規(guī))行為:1輛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檢測超標。
處理決定:處以罰款五千元。
處罰決定日期:2022年5月19日
據(jù)公開信息顯示,武安市安順建材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鄲市武安市西寺莊鄉(xiāng),經營范圍:建材(不含木材)、白灰;建筑石料用灰?guī)r露天開采。(期限至2023年11月23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來源:邯鄲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平臺、企查查、邯鄲信用促進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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