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
圖二
根據(jù)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公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第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工具農(nóng)具:鉆機、鑿、錐、鋸、斧頭、焊槍、射釘、槍、錘、冰鎬、耙、鐵鍬、镢頭、鋤頭、農(nóng)用叉、鐮刀、鍘刀等,為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托運的物品。帶有鋸齒的抹泥刀可認定為工具農(nóng)具類別中的“鋸”。安檢人員、公安、車站工作人員告知旅客該物品屬禁止隨身攜帶工具,但可辦理托運、快遞、暫存、自棄。旅客最終選擇了辦理快遞業(yè)務。
武昌火車站提醒,暑運期間,客流量較大,鐵路部門將全面排查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安檢工作,堵塞安全漏洞。在此,感謝廣大旅客對車站安檢工作的關心和監(jiān)督,同時敬請廣大旅客關注國家鐵路局、公安部公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提前掌握禁限物品的類別,以免給您的出行帶來不便。請廣大外出務工朋友在攜帶工具時,提前了解相關旅客禁止、限制攜帶的規(guī)定,如果攜帶的工具不符合規(guī)定,請及時采取托運等措施,避免給旅行帶來不便。讓我們一起共建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的乘車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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