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交巡警支隊副支隊長張俊卿帶領支隊指揮中心有關人員深入一線,對主城區(qū)交巡警夏季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統(tǒng)一行動進行督導檢查。先后到趙都新城警務站、滏陽公園警務站、雪馳警務站、中柳林警務站、龍湖警務站和友誼商廈警務站進行督導檢查,查看百日行動工作臺賬,詢問百日行動承擔的職責任務掌握情況。隨機對街面執(zhí)勤警力進行檢查,最后在趙苑公園北門模擬警情進行了拉動檢查。
酒駕醉駕案例曝光
01
7月23日5點29分,在人民路與曙光街交叉口西200米處,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民警對一名駕駛人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駕駛人存在“酒駕”嫌疑。
經(jīng)進一步了解,該駕駛人承認自己剛才早飯吃了一碗米線,喝了一瓶啤酒。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8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其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02
7月21日4時許,在人民路東柳大街附近,邯鄲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車內酒味很大。民警請駕駛人下車接受呼吸式酒精檢測。該駕駛人心存僥幸,百般推辭拖延時間,采用“軟抵抗”的方式不配合民警執(zhí)法。
經(jīng)民警三次警告,駕駛人才配合檢測,檢測顯示值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對駕駛人進行抽血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人將面臨駕駛證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