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4個河北娃被拐賣時都只有1歲,自2010年和2013年相繼被解救后,至今無法驗證他們的身份并聯系到其家人。按照公安部關于被拐兒童一經解救全部送往民政部門的福利院安置,不得由買主繼續(xù)撫養(yǎng)的相關要求,這些被解救的孩子只能暫時生活在福利院。如今,這些原本應該幸福地生活在父母身邊的可憐娃,卻不得不在福利院苦苦等待他們的親人出現。這4個河北娃的相關信息分別是:
1號女娃:2013年10月30日被解救,被拐賣地為滄州市獻縣大陳莊十字路口,當時僅1歲,身高50厘米,體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獻縣福利院。
2號女娃:2013年11月8日被解救,被拐賣地為滄州市獻縣陌南鎮(zhèn)策城廟村,當時僅1歲,身高55厘米,體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獻縣福利院。
3號女娃:和1號女娃同在2013年10月30日被解救,被拐賣地為滄州市獻縣大陳莊十字路口,當時僅1歲,身高50厘米,體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獻縣福利院。
獻縣福利院聯系人:劉德銀、曹磊
聯系電話:
13313373008/18730707770( 注:法定工作日受理,受理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郵箱:ldy13313373008@163.com
4號男娃:2010年9月17日被解救,被拐賣地為石家莊市無極縣馬橋村,當時僅1歲,身高50厘米,體貌特征正常,由小被子包裹,目前生活在無極縣社會福利院。
無極縣社會福利院聯系人:尹鴻飛、于紅科
聯系電話:15612195039/13315454818( 注:法定工作日受理,受理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
聯系郵箱:wjshehuifuliyuan@163.com
近日,民政部、公安部聯合制發(fā)了《民政部公安部關于開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兒童收養(yǎng)工作的通知》,通知規(guī)定,社會福利機構或者救助保護機構在接收打拐解救兒童后,要在報紙和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平臺上發(fā)布兒童尋親公告。從兒童被送交社會福利機構或者救助保護機構之日起滿12個月,公安機關未能查找到兒童生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的,應當向社會福利機構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的證明。社會福利機構收到證明后,對于符合收養(yǎng)條件的兒童,才能進行國內送養(yǎng)。如被收養(yǎng)兒童的親生父母查找到兒童并提出撫養(yǎng)請求,收養(yǎng)人保證配合公安、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展相關工作。如其親生父母符合繼續(xù)撫養(yǎng)的條件,收養(yǎng)人應當與社會福利機構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yǎng)關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