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張雨跟張曉、高正兩位朋友一起吃飯喝酒。酒足飯飽,高正獨自駕車離去,張雨則坐張曉的車回家。
當晚8時許,張雨打電話給高正,詢問到家沒有,高正說自己被在縣城北郊設卡檢查酒駕的交警抓了現行。“都怪你們,非要我喝酒,快幫我送點錢來,我可能要被罰款!”高正說完便掛掉了電話。隨后的酒精測試顯示,高正血液內酒精含量為154mg/100ml,屬于醉駕。
張雨跟張曉立馬調轉車頭前往拃場子。張曉擔心自己也被查,讓張雨把車開到了交警設卡處。車門一打開,現場交警就聞到了一股酒味,要求張雨接受酒精測試。張雨堅稱自己沒喝酒,拒不接受測試,隨后竟然從身上掏出一瓶白酒,一口氣喝了個底朝天,晃悠著對交警說:“你們怎么證明我酒駕了?我現在才喝的。”
隨后,情緒激動的張雨不但跟交警發(fā)生了言語沖突,還動手打了過來勸解的朋友張曉跟高正,3人都被帶回交警大隊接受調查。
此后,張曉主動承認了自己之前的酒駕行為,被處以扣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張雨跟高正因構成醉駕被拘留。
前日,酉陽縣檢察院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將張雨和高正訴至酉陽縣法院。昨日,兩人因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拘役2個月和1個月。同時,兩人還要受到罰款3000元、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的處罰。
(因涉及個人隱私,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重慶晚報記者劉浩通訊員張雷
突擊飲酒可能適得其反
根據最新的《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時,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氣酒精含量檢驗或者抽取血樣前又飲酒,酒測達到80mg/100ml的,應當認定為醉駕。”就本案而言,張雨的突擊飲酒行為適得其反,如果沒有多喝那瓶酒,結果可能只是酒駕而不是醉駕。
酒駕躲避檢查奇葩行為
反鎖在車內瘋狂喝水
今年1月17日,酉陽縣桃花源鎮(zhèn)北路轉盤處,一名貨車司機因為涉嫌酒駕被攔下,他將自己反鎖在車里,狂喝了半個小時水,最后下車經測試還是酒駕,水白喝了。
主動停車在路邊睡覺
“由于頭暈,我沒有繼續(xù)開,主動停在路邊睡覺,我沒有違法。”今年3月19日上午,一名男子在酉陽縣檢察院向辦案檢察官辯解。對此檢察官回答:“你酒后把車開上路了,就是酒駕。”
酒駕不包括摩托?
去年6月22日,李某酒后騎著摩托車出去兜風,撞到了行道樹上。交巡警趕到發(fā)現李某滿身酒氣,檢測結果屬醉駕。聽說醉駕要被判刑,李某蒙了:“我以為酒后駕駛汽車才算酒駕。”
遇到查酒駕,他當著交警的面一口氣喝下半斤白酒后叫囂:你們怎么證明我喝酒開車了?——昨日上午,酉...